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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烏日區旭光國民小學服裝儀容規定標準(另開新視窗)

本校服裝規定如下:

星期一及星期五: 運動服、帽子。
運動服應視天候及身體狀況自由搭配,注意衛生,保持整潔。
冬季:運動外套、長褲、長袖T恤。
夏季:短袖T恤、短褲。
帽子請寫上班級、姓名。


星期二、三、四: 便服。
力求整齊清潔、款式端莊,符合學生身分。
請勿穿著涼鞋到校,以免運動時受傷。
考量當天課程的需要,若有體育課,請穿著輕便適合運動的外出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