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烏日區旭光國小上放學接送注意事項
親愛的家長您好:
為了孩子的安全,學務處特別您提醒有關接送的安全注意事項,學校的接送區規畫如下表,請參閱。若您委託安親班接送您的孩子,請填寫「學生課後接送委託書」,也請注意安親班接送的方式及安全。
※請務必填寫上放學接送調查(另開新視窗),謝謝您!
重要檔案下載:
臺中市教育局-4.業務資訊-4-8表單下載-終身教育科-第61號檔案下載,或點下列檔案下載。
註:接受家長委託課後接送學童之課後托育中心(安親班)、才藝中心、補習班等業者(以下簡稱業者)應依下列規定辦理:(一)業者於學年開始前填具申請書,檢附下列文件向學校提出申請:1、徒步接送者:立案文件、家長委託書、接送學童名冊及接送人員基本資料。2、車輛接送者:除前目規定文件外,並應檢附司機駕照影本及車籍相關資料。(二)業者接送人員到校接送學童,應出示識別證於學校指定區域接送,並負責維持學童秩序。(三)業者應配合學校及臺中市政府府相關單位稽查。
相關資料連結:補習及進修教育法(另開新視窗)、臺中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(另開新視窗)
- 接送學生時,汽車可停靠在接送區的停車彎,若停在對面廣停五停車場,請帶孩子走斑馬線到校。
- 騎摩托車的家長請在校門右側停放,並注意安全。
- 安親班車輛停在校門旁,由專人帶領學生上車。家長接送時請在人行道等候,勿進入校園。
- 東側門供高鐵特區、成功嶺、便行巷、學田路附近的學生通行,西門供榮泉路西側的學生通行。家長請勿進入校園,並在接送區外等候。